根據《廣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務工作實施辦法》(穗人社規字〔2019〕8號 ),市財政對市屬單位設立的流動站的在站博士后,給予每人每年8萬元配套生活補貼資助,資助期限為2年。聯合招收博士后不通過我校申請。該資助已由學校提前墊發在博士后每月工資中。博士后本人務必按要求申請該經費,否則將影響出站手續辦理。
博士后完成進站備查業務(/info/1054/2233.htm)且開題后,即可在系統開放期間(一般在每年1月-9月,具體可留意系統公告)進行申請。具體流程見附件指引。